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梅丹
留言日期:
2021-08-06
主题: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
内容:
我们公司是在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不慎遗失一本营业执照副本,请问如何补办?遗失公告是否可以选择湛江日报刊登?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8-06
答复时间:
2021-08-10
答复单位: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 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补办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交以下材料: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本。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企业是否已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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