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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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陈小姐
留言日期:
2024-12-19
主题:
咨询家庭小作坊证书
内容:
你好,我想在家里做些吃的卖(比如粽子、饭团、三明治等),请问应该办理什么证件以及如何办理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19
答复时间:
2024-12-19
答复单位: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第三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的实施。请径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详询(赤坎区市场监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电话:3587561,也可拨打114查询其他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方式)。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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