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业务查询
留言日期:
2025-07-01
主题:
个人信息被盗用注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内容: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示我的身份证号已被注册,点击“忘记密码”,发现我的身份证号被绑定在一个不属于我的手机号码上。取回密码必须用这个不属于我的手机号发短信到对应号码上才能取回。导致我无法用的身份证号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1
答复时间:
2025-07-02
答复单位: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发和运维,本局无操作权限。该系统注册登录页面下方有“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点击可看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267、010-88650265 (工作时间:  9:00-11:30, 13:30-17:00)。如注册该系统账号出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反映,按照电话的指导操作。本局工作人员拨打后,该技术支持电话指导:如有企业反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册账号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时,企业应发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和申请人手持本人身份证(要能清楚看到身份证上的信息)的照片至gsxtkf@samr.gov.cn邮箱,该邮箱是专门处理这个问题的,接收到申请邮件后删除已注册账号,企业就可以重新注册账号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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