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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申请人不需提供);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食品经营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仅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目录及所需表格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11440883MB2D11928P444012500900702)进行查看及下载。
二、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网址:广东省市场监督局综合许可申办系统 https://amr.gd.gov.cn/xksp/pub_platform/#/
2.线下办理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星桥大厦三楼吴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公电话:0759-5600937。
四、有关提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的要求,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因此,如果申请人使用的经营场所为自建房,应按照规定,在办理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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