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专家评审, 2021年确定下列18个单位为湛江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计划推荐参评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国旗、谢萍萍;电话:3586313,3586217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怡路16号 ;邮编:524000)
湛江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