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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日报》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将被罚!2020.01.31

发布日期: 2020-02-02 14:36:10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陈燕玲 通讯员邱闽江)连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职,组织执法力量加强辖区各零售药店、超市等相关经营者销售口罩、抗病毒药品、白醋等商品明码标价等情况的检查,截至1月29日,共查办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搭售商品等11宗价格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护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1月22日,坡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某药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时搭配板蓝根颗粒进行售卖,涉嫌存在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坡头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

  1月23日,吴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药店在售的板蓝根在包装上和柜条上都没有标价,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该局已对此立案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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