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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晚报》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联防联控措施2020.02.18

发布日期: 2020-02-21 10:27:54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本报讯 通讯员陈燕玲 豆萍英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行业、农贸市场、药店、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的督促,确保疫情防控到位,2月12日至18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5个执法小组,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综合执法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联合检查。

  2月13日下午和晚上,联合检查组马不停蹄,先后深入霞山菉民农贸市场、东风市场、海滨宾馆、天马大药房录塘分店、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海滨店等经营单位,实地检查是否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是否存在集餐行为,是否占道经营、乱摆乱卖,是否落实“1110”制度等,并重点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内的蔬菜、肉制品、粮油及副食品的供应、销售价格,以及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等情况。在天马大药房录塘分店检查时,执法人员要求药店人员要注意加强经营场所的消毒,还仔细检查了感冒发热类药品的销售登记落实情况,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板蓝根等预防感冒药品的供应、价格情况。检查中没有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市场经营秩序良好,蔬菜、肉制品、粮油、副食品和防疫用品等供应基本平稳,价格稳定。

  据了解,这次联合整治行动的检查范围涵盖农贸市场、大中型酒店、小餐饮、大排档、夜宵城、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类型的食品经营单位和药店、超市,主要督促经营主体加强其内部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的管理,加强食材源头管理和清洗消毒保洁,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农贸市场要严格落实“1110”制度。

  防控疫情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经营市场4097家次,经营档口41167个,检查餐饮单位15639家次,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疫情防控用品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督检查9854家次,发出告诫书3600份,告诫短信400多条,约谈商家2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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