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湛江市“星级农贸市场”承诺申报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5年2月起组织开展2025年“星级农贸市场”复核评价工作。经组织评价小组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农贸市场进行复核评价,共有19家农贸市场通过了评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各农贸市场在规范管理、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单位反映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下材料:异议理由和必要的证明文件,在异议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授权联系人的授权书(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2024年10-11月的至少1个月社保纪录,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没有在公示限期内向我局提交的书面异议材料或匿名异议均不予受理。(电话:0759-3586197;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邮编:524000)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