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共筑满意消费 3·15湛江在行动】12‖喜报!我市1人成功入选2025.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15:45:40 来源: 南方+ 字体大小: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湛江市消委会主任林磐入选广东省消委会选树“2024年广东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人士行列。

  在消费维权的道路上,林磐主任兢兢业业、勤政廉政、尽忠职守、不厌其烦地用专业和情怀,为消费者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2024年度,湛江市消委会收到锦旗6面,感谢信4封。

  他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初心如磐,始终把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当做大事来抓,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全年全市消委系统处理投诉举报258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037万元。聚焦热点难点,依法推进公益支持民事诉讼,仅2024年公益支持诉讼就有67宗。引导经营者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71家。推荐参与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活动优质企业4家。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消费维权案件,他都迅速带领消委会人员用心用情去化解。为了维护农民的权益,奔赴雷州市客路镇农村田园,实地调查“除草剂不除草”投诉,掌握第一手证据,为老农讨回公道。为了1元餐具费投诉,亲赴某酒家为消费者维权。为特殊消费者陷免费赠送洗面奶坑,不到半天时间就被连骗带吓而刷了8000多元,次日就为消费者讨回7000多元,还将此案例编成小品在“3·15”宣传活动舞台上演绎。还有消费者应邀参加免费美容体验,跌断3条肋骨,商家拒绝调解,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终获赔偿。尤其有一些投诉案件,涉及很多部门、许多环节,处理起来很棘手。但他都不厌其烦地一一梳理,主动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将消费纠纷矛盾化解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宣传和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绿色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去年市消委会在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发布了3·15活动宣传、十大案例、消费警示、提示190多篇次。他身先士卒,带头撰写信息稿件,如《预付式消费初探》被“人民视点”“今日头条”“百度APP”等媒体采用,《样机当新机卖 消委会助力退一赔三》在《中国消费网》刊登。

  他带队多次深入基层,积极发动辖区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经过不懈的努力,去年全市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267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408家,合计1675家,累计6934家,超额完成年工作任务计划。

  他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助企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用心用情解决广大消费者和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的急难愁盼问题。连续两年在中秋期间,月饼销售旺季发函至销售平台,成功下架电商销售假冒伪劣月饼链接88个,下架率100%,去年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知识产权十大基层改革创新举措向全省复制推广。面对调解双方缺乏互信的情形,另辟蹊径,首创消费维权调解书经双方同意,协助进行司法确认,消除消费者的顾虑,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几年来如一日,他带领消费维权队伍,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切实增强市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以实际行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誉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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