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春节的临近,又到了尽情欢聚消费高峰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请注意饮食安全,理性消费,安全祥和过大年。
一、在正规渠道选购食品。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选择购买食品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无损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并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或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网购食品时,务必考虑快递运送周期对食品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真空包装的食品,应注意包装是否有破损、漏气或鼓胀等现象。
二、理性对待商家促销。购买年货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促销商品要详细了解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按需选购商品,注重商品品质,不崇尚华美外包装,做到理性消费,绿色消费。
三、认真选择网购平台。网络购物时注意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商家,网络交易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不要见码就扫,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重点核对商品或服务的页面价格、购物车价格及结算价格是否一致,及时截屏留存购买各环节网络页面、客服聊天工具中的商谈记录和付款凭证,方便日后有效维权。
四、理智对待预付式消费。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较多,商家跑路问题层出。根据近年来接收的投诉分析显示,投诉主要集中在餐饮、健身、美容美发、儿童教育娱乐等方面,预付式消费已是投诉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为此,预付式消费时务必谨慎,应全面了解商家信誉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其他消费者的点评,对卷款跑路问题频出的行业企业应当提高警惕。应全面考察商家信誉和经营状况,理性消费、按需充值,尽快使用,勿轻信超低折扣宣传,以免遭受个人经济损失。
五、谨慎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谨防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在商品最小包装物主要展示版面的占比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积的20%。过年时子女给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识别,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子女也要提醒老年人,一些经营者往往借年节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组织老年人免费参观旅游并赠送鸡蛋洗涤用品等小恩小惠,诱导老年人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还有的以微信朋友圈点赞等形式来做宣传,说“买产品”或者是“集赞”可以参加所谓的低价国内游、境外游等,诱骗老年人上当。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据,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果确实无法与商家达成协议,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