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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商标代理有关单位:

  根据《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按照《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湛市监信〔2024〕62号)和《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湛江市2024年度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市监促〔2024〕162 号)要求,我局定于8月至9月开展2024年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年9月30日,各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在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完成检查结果录入。

  二、检查对象及数量

  目前我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的机构有35家,信用风险等级均为“一般风险”。市局使用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按照20%的比例制定抽查计划、分配抽查任务。

  三、检查事项

  商标代理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商标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备案情况;(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延续备案、注销备案情况;(三)商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四)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四、检查形式

  检查人员采用网络检查、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相配合的方式,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的,检查人员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和处理情况予以记录。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

  五、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一般由2名以上执法监管人员或技术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责任制。检查组人员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组成。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要确保公开、公正,检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二)检查结果处置按照《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责令代理机构、分支机构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的,依法查处。 

  附件1.商标代理行为检查指引.docx

  附件2.2024年广东省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登记表.docx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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