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产品抽查经费
评价年度:2019年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0年8月24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本年度产品抽查经费主要完成以下两方面工作内容。一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强化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生产企业实际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湛江市2019年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拟开展我市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466批次产品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和《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粤环[2018]23号),确保完成省政府会议关于“2019年对加油站、储油库等车用汽柴油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查覆盖率不少于65%”的要求,结合我市车用燃油企业实际状况,拟对我市不少于200座加油站开展共计抽取不少于245批次样品的车用燃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
2.项目实施依据
本项目实施依据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湛江市2019年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二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和《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粤环[2018]23号),检验依据为GB 17930-2016《车用汽油》、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3.项目主要内容
一是对我市电饭锅、电水壶、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相关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抽检466批次样品,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检验及报告报送工作。二是我市不少于200座加油站开展车用燃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计抽取不少于245批次样品,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检验及报告报送工作。
4.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本次市级抽检工作共抽查企业321家,完成抽检427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9批次,涉及企业29家,本次抽查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6.7%;并于2019年12月25日提交了汇总材料以及工作总结。二是本次抽样共覆盖203座加油站,完成抽样245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加油站为2座,本次抽查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0.82%。
5.预期投入
本项目预算为150万元。
(二)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年度项目绩效总体目标:1、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湛江地区不少于200座加油站的监督抽查工作,样品总数不少于245批次;2、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湛江地区466批次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阶段性目标:1、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湛江地区不少于200座加油站的监督抽查工作,样品总数不少于245批次;2、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湛江地区466批次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项目为“产品抽查经费”项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并组织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共计150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 6号)要求,制定了《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分管业务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细分了各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工作。评价工作小组收集项目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 6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评价,组成由局领导,办公室组成的领导评价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总结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年度预期投入150万元,预算安排为1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0万元。全部由我局使用。
2.资金执行情况。本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为148.77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湛江市财政局的采购制度及本局制定的《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实行政府采购,我局政府采购方式一是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 ;二是委托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招标公告,通过竞争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我市电饭锅、电水壶、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相关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466批次样品的抽查检验工作,但因部分企业关、停或已经历产品质量国家级抽查、省级抽查等因素影响,在2019年12月25日完成了432批次样品的抽查检验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发现29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29家企业,涉及的产品品种有:定配眼镜、电饭锅、电热水壶、电线组件、单相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插头、有机肥料、过磷酸钙,本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6.7%。本次抽查覆盖了湛江地区各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较好的反映了我市相关产业的产品整体质量状况,从抽检的结果来看,我市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较好。
2.加油站开展车用燃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项目计划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200座加油站245批次样品的抽查检验工作,实际在2019年11月23日完成了203座加油站245批次样品的抽查检验工作,提前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本项目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本次车用燃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发现2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2座加油站,本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0.82%。本次抽查覆盖了湛江地区车用燃油经营企业65%以上,较好的反映了我市车用燃油的整体质量状况,从抽检的结果来看,我市车用燃油整体质量水平较好。
3.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没有造成社会不公而引起纠纷、诉讼、信访、上访及违法犯罪
五、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
1.通过本次车用燃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使我局对湛江地区车用燃油企业做了一次较好的摸底调查,为今后更好的对本市车用燃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同时,通过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可以为今后制定车用燃油监管方案明确重点,利于经费有效支出效益最大化。
2.通过本次重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使我局对湛江地区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为今后更好地对本市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同时,通过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可以为今后制定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方案明确重点,利于经费有效支出效益最大化。
(二)存在的问题
本次抽查过程中,部分列入抽查计划名单都是抽样人员到达现场后才发现处于停产或破产清算状态等非正常经营状态,无法实施抽样,导致部分抽样无法实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本次抽查工作实际完成产品抽查批次432批次,与预期设定466批次产品抽检任务目标有偏差,主要原因如下:
1.部分列入抽查计划名单的企业已停产或破产清算状态,无法实施抽样,造成抽查计划批次与实际抽检批次有偏差。
2.承担抽检任务的湛江市质计所实施抽样时发现部分企业已经历国家级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这部分企业无法实施抽样。
六、改进意见
对各县区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加强了解,准确制订抽检名单。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使我局对湛江地区车用燃油、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为今后更好地对本市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车用燃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本次绩效评价于8月27日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1.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xls
附件2.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xls
附件3: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抽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