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产品、特种设备、计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实施食盐、工业盐、电力、成品油行政执法。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委托开展反垄断调查,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工作。依法对全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推动企业对标先进标准提质升档。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并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并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研判、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推进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质量抽查检验和行政执法。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涉外和港澳台事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药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3个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分别是: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三分局、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奋勇分局、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第二部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第三部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总收入27328.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604.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85.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4.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5.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7.其他收入919.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总支出27328.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20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177.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2.项目支出5028.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4.经营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68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85.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比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31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1.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182.24万元,增长32.3%;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本年追加养老保险及工资经费拨款,二是省财政厅追加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经费等省级专项资金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16万元,下降100.0%,主要变动情况:年末财政调整项目经费拨款归口,把政府性基金拨款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58万元,完成预算146.03万元的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9.03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58万元,完成预算123万元的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4万元的35.7%。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本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本年没有开展出国活动,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58万元,占95.2%;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98.58万元,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用车、执法办案用车等公务用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人员来访接待支出。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57次,接待人数共399人,主要包括本省及外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考察、调研、座谈、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3.2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63.35万元,降低19.16%。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一是财政压减当年公用经费拨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岗位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共组织对“产品抽查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 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成由局领导,办公室组成的领导评价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总结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按时报送市财政局审核。从评价情况来看,产品抽查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湛江市财政局的采购制度及本局制定的《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实行政府采购,支出完成率100%,2019年完成对湛江地区203座加油站的监督抽查工作的验收,样品总数245批次。完成对湛江地区321家企业432批次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通过本次抽查,可以为今后制定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方案及车用燃油监管方案明确重点,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下属单位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1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 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成由局领导,办公室组成的领导评价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总结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年度部门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按时报送市财政局审核。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年度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市场监管创新,加强食品药品等多领域监管,营造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开展质量提升计划,加强质量监管改革,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及产品抽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26169.23万元,执行数25311.18万元,完成预算的96.72%。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绩效:一是准入环境更加优化。以商事登记为突破,牵头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9.66万户,同比增长9.23%,外资企业881户,同比增长5.26%。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到2个工作日。认真贯彻执行“个转企”各项登记便利措施,为“个转企”开辟“绿色通道”。二是深化产品准入改革。深化“放管服,优化服务流程,落实我市工业生产许可“一企一证”改革;在全市范围继续深入推进申请人承诺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照新目录按职权落实工业生产许可准入制度。三是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加强政企合作,开放“共享实验室”,开展“问诊治病”活动,指导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更新和品牌培育。举办贸易摩擦背景下水产品出口欧美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研讨会,为我市水产外贸出口提供应对措施。监督检查体系认证活动80起,对18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查。加快标准化进程,27个标准化申报项目通过资助评审,完成团体标准6项,申报省地方标准项目4项,建立计量标准7个。广东省首家港口起重机械省级检验站落户湛江,并成功通过验收,填补业内空白。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2019年我局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扎实推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贯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代理行业试点改革,加快培育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新增“湛江对虾”“遂溪广藿香”“徐闻南珠”三件地理标志商标,共有地理标志商标13件,居全省第一。拥有地理标志产品8件,位列全省前列。6家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组织超过10件驰名商标、高价值专利、地理标志以参展(参赛)的方式进行品牌推广。知识产权经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积极推进“市场主体—消费者—监管部门”三位一体的监管新模式。超额完成食品安全抽检“每千人3.5批次”任务,完成率120.17%。六是加大药品和疫苗监管力度。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工作思路,开展日常检查和中药饮片、高风险品种和医改重点品种等专项检查,不断提高检验能力,药品、化妆品检验能力常规检项覆盖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药品地方队伍能力建设,在职干部参加培训率97%。七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认真开展日常监察,组织开展15个专项行动,电梯应急处置监管服务平台进入试运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超过95%,有效解决电梯出险赔偿难问题。气瓶充装单位信息化系统使用率77.05%,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八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重点产品监管,在全市抽查车用燃油245组,全市加油站抽检数量203座加油站,抽检覆盖企业数量302家,抽检产品批次432批次。已完成抽检任务。九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有效净化了“保健”市场秩序。强化标准化、认证、计量、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和打击走私工作,抓好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及加强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十是消费环境更加放心。公示广东省“守重”企业1620家,同比增长7.4%。牵头开展“网剑行动”,引导492户网络经营主体“亮照、亮标”。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消费投诉公示,线上公示投诉信息400多条,设立线下公示场所72个。在全省率先完成“五线合一”消费投诉热线整合,办理投诉举报咨询回复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7.65万元。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诉讼工作得到中消协和省消委会的肯定,在全国消协组织投诉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十一是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及时调整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健全审查机制。建立由副市长做召集人,34个部门为成员的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一单两库”,各部门内部抽查检查对象28504户,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95户,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7.56%。十二是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系统干部素质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管理不够精细,部分绩效目标有待提高,可持续指标难以量化,对指标评判等不够准确;二是个别项目支出进度较慢,受机构改革客观影响,部分项目支出由其他单位划转到本单位时间较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合部门年度工作方向,优化支出预算结构;二是全面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加强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及使用的合理与精细。
以省级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19年我局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和省级监管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及监管)和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按时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评价情况来看,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按期完成率100%。抽检和风险监测按期完成率100%。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药标本馆及地市分馆标本维护完成程度良好。确保全市的用药安全,使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提高。自评得分99.53分,等级为优。具体情况见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中央和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