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96.98万元,完成预算 240.90万元的 8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预算 5.0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87.31万元,完成预算 181.47万元的 10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9.67万元,完成预算 54.43万元的 17.76%。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使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87.31万元,占95.09%;公务接待费支出 9.67万元,占4.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7.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16.80万元,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1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170.51万元, 2018年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5辆,主要用于 机要通信、应急用车、执法办案用车等公务用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9.67万元,主要用于 国内公务人员来访接待支出。 2018年,局机关及下属8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106次,接待人数共 947人, 主要包括本省及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考察、调研、座谈、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名词解释:“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