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9013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我们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13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收到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136号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科室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并开展深入研讨。我局充分吸纳委员提案建议,重点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一、开展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市广大师生用餐安全,我局每年都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开展春、秋两季的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在每年的中考、高考期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19年3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63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213家,其中检查高校及职业院校食堂45家,中小学校食堂317家,幼儿园食堂1462家;其他食品经营单位1389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87份,立案21宗,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26场次。
二、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学校风险意识
一是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并落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积极部署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建设工作,并主动联系教育、人社、档案管理等部门做好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建设的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二是要求学校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购进的猪肉须有屠宰合格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食堂内外环境保持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要有明确登记,不得用于喂猪用途,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学生防范意识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在检查学校食堂同时要求学校经常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四、关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活动,严控食品安全事故
重点检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台账登记资料,严禁经营户从无证无照单位购进食品原料,做到购进每件食品原料都能提供证件、票据和台账,严禁销售“三无”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要求食品经营户及时下架央视3.15晚会曝光涉及违法违规的“辣条”食品,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五、加强职能部门沟通联动,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学校食堂的整体水平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我市各地区局与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加强联动,组成工作组对学校开展全面的检查指导,现场要求学校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分管领导:陈勇军;经办人:曾凡环,联系电话:13560515168)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