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90015号会办意见的函
我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015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就业,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4月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58万户,比去年同期增加631户,同比增长4.15%。其中,个体工商户新登记1.23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5.71%;新登记内资私营企业0.32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5.70%。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共登记大学生创业市场主体5667户,同比增长16.49%,大学生投资者共6267人,同比增长18.07%。
二、主要做法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优化创业就业环境。
一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取消企业名称登记,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工商登记、印章刻制、首次申领发票3个环节,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压缩至2.5个工作日。绘制开办企业全景式指引图,将开办企业需要到的各部门、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以及联系电话、指引网址等作无缝引导,方便群众及企业办事。制定全类型企业办事指南二维码,群众及企业扫一扫即可获得办理各类工商登记业务的材料规范、表格填写及文书范本,进一步提升湛江市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在2.5个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同时并行办理“刻章、首次申领发票、银行开户”业务,减少市场主体创立时各种制度性成本。
二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认真落实《湛江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体方案》,建立“证照分离”改革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3月起,在湛江开发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明确在开发区实施128项改革事项。同年11月10日起与全国同步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除国务院106项改革事项外,一并复制推广开发区试点31项不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改革事项,着力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
三是推行企业住所申报制改革,破解市场准入瓶颈。我局对标先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积极探索企业住所登记改革,修订《湛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实行“住所自主申报+负面清单”管理,申请人只需提交自主申报承诺书作为住所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有效破解企业申请办理商事登记中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材料获取难的问题。
四是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加强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政策的宣传推广,鼓励并引导高校毕业生“网上办照”。在登记大厅设立全程电子化自助服务区,提供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硬件设备,指派专人现场指导操作,专人审批,让群众享受到全程电子化带来的便捷和高效。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17868笔。
五是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为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水平,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8月20日起,与全省同步实施名称自主申报制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名称外,申请人均可通过申报系统自助查询、比对、自愿申报企业名称,系统自动查询比对后实时反馈比对结果,名称通过的即可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
六是全面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2018年6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二十四证合一”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环节,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发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57791户。
七是依法规范校外培训经营,支持高校毕业生依法创办培训机构。根据规范培训机构经营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需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才能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我局积极引导具有创办培训机构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目前,我局加入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大力推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
(二)创新优化登记服务,便利群众办事。
开通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在全市各级登记注册窗口对高校毕业生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和便捷的登记服务。对所有符合自主创业的企业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限时办结服务。设立“大学生创业咨询台”,开通大学生创业咨询热线电话,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法规政策咨询以及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参考。申请办理企业登记的,可通过电话预约时间办理,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中遇到的问题,助推企业加快发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让创业不再“经营难”。
一是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支持成长性企业注册商标,培育知名商号,创立自有品牌;支持、帮扶企业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切实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在创业初期的企业营造公平、正义、合理、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是加强培训辅助。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的作用,协调相关单位,免费开展就业职能培训、创业培训,加强对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其创业就业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力争企业开办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改革,努力构建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环境,助力“双创”,激发活力。
分管领导:张洁
经办人:梁佩舒
联系电话:0759-358671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