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90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7-12 21:33:24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90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湛江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利用互联网加强对传统餐饮业监管的建议》(第201901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117号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科室人员开展深入调研,充分吸纳委员提案建议,重点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一、完成机构改革,整合监管力量

2019年上半年,我市市级及各县(市、区)均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新一轮的机构改革,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该部门整合了原工商、食药监、质监、物价、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部门的监管力量,调整充实了一线执法人员,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以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为中心,深入践行“四个最严”,提升机关效能,管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机构改革完成后,加强了餐饮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培训、以老带新、岗位实操等多种形式,正确引导工作人员学习业务、正确履职、规范监管,提升工作人员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逐步适应了新形势、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管理,大力规范履职规范行为,严格监管,廉洁履职,实现了履职和廉政“两安全”。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小餐饮“申请人承诺制”

实行小餐饮“申请人承诺制”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创新举措,也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许可流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推手。小餐饮“申请人承诺制”是指是指申请人书面承诺相应许可条件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发放许可证。发证后监管部门在相应时间内完成现场核查,对存在问题的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撤销许可并列入黑名单。“申请人承诺制”以宽进严管的方式,将事前的部门监督改为申请人自查自建,有助于落实申请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申请人的自我管理约束。同时还将事前的现场核查改为事后的跟踪检查,既简政提速增效,又有助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省局《关于小餐饮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市全面落实小餐饮办证实行申请人承诺制,采取“先发证,后监管”模式,引入申请人承诺书及自查清单,指导申请人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变“先核查后许可”为“先许可后核查”,缩短了审批时限,优化了审批流程,提升了行政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市场规范,有利于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持证率,也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创业的热情,落实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步构建起全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同时通过设定日常监督、抽样检验、风险分级管理等制度,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将监管部门基层有限的人力物力集中在小餐饮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中,实现行政效益最大化,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和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

三、实施餐饮质量提升三年计划,提升食品安全档次

制定和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落实,深入抓好量化分级、“明厨亮灶”、示范创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等关键指标考核,顺利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和要求。截止2019年6月,全市餐饮单位总数为15218家,比去年12月增加3622家,增长31%,优秀等级增加180家,同比增长31%;良好等级增加113家,同比增长11%。已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1109家,比去年12月增加2727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学校食堂实现了量化分级“灭C”。

四、推行“明厨亮灶”,实现社会共治

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将“明厨亮灶”与许可审查、日常检查、量化分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相结合,以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措施,以学校食堂、大型餐饮为重点,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实施,促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各县(市、区)局深入业户宣传发动,积极动员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参与升级改造,改变传统思维,引导餐饮单位选择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参观通道式、组合式等方式创建“明厨亮灶”,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素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单位食堂、规模较大、人流量多的大、中型餐馆等餐饮单位要求须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可采取视频监控式、参观通道式、组合式等方式开展,对于小型餐馆、小餐饮等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其通过开放式、透明式“明厨亮灶”等投资成本较低的方式进行“明厨亮灶”建设,提高经营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明厨亮灶”建设意义的宣传,增强经营主体的重视程度,督促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行业自律。

截至2019年6月,全市建成“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1109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全市 “明厨亮灶”率达73%,其中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明厨亮灶”已实现100%覆盖。持证单位食堂和中型餐馆“明厨亮灶”建设分别实现98.6%和82.5%覆盖。

五、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促进监管创新升级

“明厨亮灶”监管模式首创于湛江,推广到全国。近年,我市继续擦亮“明厨亮灶”品牌,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创新升级工作。2019年,廉江市投入300万元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视频智能分析等先进技术打造了“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该平台是先进的餐饮安全和明厨亮灶解决方案,通过平台的“后厨视频联网监管”、“大屏远程集中监管”、“微信公众监管”、“举报投诉”、“亮证亮照”等功能,一方面提升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手段和监管能力,从“人”管到“技”管和“智”管,使监管部门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对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的后厨卫生和食品安全实现多方位的远程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让公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环节,让群众随时可以进行“看得见”的监督,群众可以通过“廉江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上“政务服务”的“互联网+透明厨房”栏目,对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后厨的关键位置,如原材料仓库、清洗区、加工区、烹饪区、备餐区等区域24小时全天候视频监管,并可对违规行为进行便捷的举报投诉,由政府管理部门对举报信息进行跟进处理,使得群众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眼睛”,倒逼企业规范经营,确保市场规范有序,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机制。

目前,廉江市、徐闻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创新模式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廉江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已于今年高考前开通运行,目前已有100家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实时监控系统纳入廉江市局互联网监控中心平台入网监控,取得良好效果,徐闻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也进入了施工落地阶段。通过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我市逐步构建“专业技管+社会共治”的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后续将争取在我市其他县(市、区)继续推广该平台的应用,把更多的学校食堂和餐饮业户接入进来,让更多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中来,致力于持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六、多方联动,加强网络餐饮新业态监管

进一步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存在问题的第三方平台进行约谈,督促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清查,一旦发现存在超许可项目经营、经营场所不符的,马上对经营者做下线处理

坚持“以网管网”,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联系,开展网络餐饮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监测。今年以来,一共对8期监测报告中通报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下线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餐饮门店,有效地规范了网络餐饮订餐平台经营行为。同时,强化宣传,引导社会共治。通过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渠道,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餐饮服务经营者增强食品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

衷心感谢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陈勇军,经办人:曾克亮,18707599889)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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