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020号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0-06-15 09:24:1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关永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抽检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压实抽检工作责任

  食品抽检工作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食品抽检工作,尤其今年把食品抽检“每千人5批次”工作列入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督办落实。我市各级政府财政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保障食品抽检工作开展。各级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谋划、积极推进,不断增大食品抽检数量和提升抽检质量,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着力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明晰任务目标,科学制定抽检计划

  2020年初,我局牵头制定了《2020年全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抽检工作做了周密安排部署,对工作目标、组织领导、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进行详细规定。《方案》明确全市食品检验量要达到“每千人5批次”,即不少于36660批次,与去年“每千人3.5批次”(25568批次),同比增加11092批次,增加43.38%。其中,市级任务6640批次,增加4140批次,增加165.6%。同时,在扣除市级任务后,按照辖区人口基数,将全市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明确各地食品检验任务量。

  三、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抽检工作经费

  我市地方财政困难,食品抽检财政预算资金不能很好满足食品抽检需求,是困扰我市食品抽检工作的难题。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严重减收,但为完成食品抽检“每千人5批次”民生实事任务,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都把抽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大资金投入。同时,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经统计,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食品抽检专项资金合计3919.5万元,比去年(1949万元),增加1970.5万元,增加101.1%。其中:省级财政转移资金1119万元,增加890.5万元,增加389.72%;市级财政150万元,增加42.5万元,增加39.53%;10个县(市、区)财政资金2650.5万元,增加1037.5万元,增加64.32%。省、市及每个县(市、区)食品抽检专项资金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如雷州市预算为300万元,与去年150万,同比增加100%。

  2020年,按食品抽检任务36660批次计算,平均每批次1069元,与去年平均每批次762元(去年计划任务25568批次)同比,平均每批次增加307元,增长40.29%,为在“数量”和“质量”上完成食品抽检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确保专款专用,达到抽检工作目标

  财政专项资金有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年初申报预算,年终评价绩效。我局严格按规定使用抽检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用在实处。我局在《方案》中明确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广泛覆盖;坚持统筹兼顾,加强跟踪抽检;加强检管结合,提高治理能力;及时公布,依法核查处置等。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食品抽检工作,努力完成半年阶段目标。截止6月8日,全市共完成食品检验量10265批次,任务完成率28%,其中:合格10170批次,合格率99.07%;不合格9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0.93%。我局加强对不合格食品处置,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食品抽检方案和年度抽检计划要求,继续推进食品抽检工作。在确保完成“量”的基础上,重点在“质”上下功夫,提高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及时公开抽检信息,依法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和违法企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绩效指标和考核指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食品抽检工作的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何玉科,经办人:张浪平,联系电话:0759-3586267)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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