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教育局:
我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076号会办意见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湛江市第十三届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第20200076号文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议案的要求,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到及时部署、快速行动,切实压实压紧工作任务。
二、全面排查,依法清理整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主体的分布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有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市监系统各单位及时组织执法力量,重点城乡接合部的学校周边,住宅人流密集区域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监管,依法维护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市场秩序
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不断强化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市场主体监管的力度,及时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同时,建立和完善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市场主体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和卫生意识。 截止2020年6月9日,在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市场主体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69人次,车辆167台次,检查相关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市场主体591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33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1份。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近年来,我市一大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壮大,它满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多元化需求,也形成了对现行教育体制的有益补充。但是,校外托管机构由于行业准入标准和行业规范不健全、审批主体不明确,管理不到位,造成了大量无证托管机构的存在,托管行业安全隐患越来越大。如我市大部分托管机构地点设置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不仅加重家长经济负担,而且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为此,我们建议:
(一)明确行业定位
建议将校外学生托管定位为营利性的家政服务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学生托管机构都是服务于社会的,给这些托管机构一个合法的身份,并将其纳入到各部门的监督管理渠道,托管机构就会在市场竞争机制中健康发展,在社会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制定管理办法
鉴于校外托管涉及众多部门和管理主体,建议由市政府负责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学生托管机构管理相关法规,规范托管行为和管理方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明确登记注册流程、从业资质、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的安全要求、法律责任等,做到有法可依。
(三)落实责任主体
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宜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由教育、卫生、市场、消防、物价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共同监督管理,采取“部门前置审批,市场登记注册,社区监督管理”的管理模式。
(四)"疏堵结合" 管理
学生放学后的管理,采取政府协调、社区主办、学校支持的办学模式进行。活动以课后 "看管" 为主,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突出自主互动,重点应放在保育与完成作业上。对一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要实行综合治理。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消防、公安、卫生和教育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进行取缔。
分管领导:徐小平
经办人:王瑞、李宇杰
联系电话:3586328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