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
田全海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冠疫情下公共冷库防疫的建议》(第2021004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如下:
全球疫情持续呈高位增长,大流行态势未减少,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压力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海关部门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检测,组织指导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入关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的通告》,3月15日我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仓正式启用,要求从湛江港码头提柜离岸且未在口岸环节消毒的,必须进入集中仓进行性全面消毒。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结合我局职能,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确保100%集中消毒。积极与湛江海关、综合保税区相
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于在综合保税区已进行集中消毒的进口冷冻食品,按照《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的通告》规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二次集中消毒;对于未在口岸环节进行集中消毒的进口冷冻食品,根据集中消毒闭环管控的要求,按照提前预约、凭证放行、熔断管理的流程,做好相关货物的集中消毒工作,确保从湛江入境的进口冷冻食品100%集中消毒后再进入市场流通。
二、确保100%录入“冷库通”。指导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按《广东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要求,在“冷库通”上报出入库信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工作。
三、确保100%凭证销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贮存)者,严格查验、留存进口冷链食品的“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对未有“三证一码”的产品实行下架处理并严肃处理。
专此函达。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宗毅,0759-358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