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湛江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我市药膳养生产业的建议》(第20240009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药膳源于我国传统饮食和中医食疗文化,是中国传统医学知识与烹调经验相结合的产物,特别是广东地区饮食选料广博精细,注重滋补,民众习惯“寓医以食”,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予药用,我们认为湛江的药膳、食疗市场发展前景是十分广阔的。对加快培育发展我市药膳养生产业,结合我局职能,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食品加药行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在药物类食用标准不断细化和完善的工作上下功夫,争取更多地道药材,特别是有湛江的饮食特色的地道药材进入国家药食同源目录,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使用药食同源目录原料以及制作药膳产品标签、说明书,促进我市药膳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制定药膳行业标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团体等积极主导和参与药膳养生行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研制,积极推动市财政加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保障力度,为我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助力药膳养生行业发展。
三、加强药膳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促进以“药食同源”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一是引导我市以“药食同源”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基础,严控生产过程,强化原材料购进、验收、贮存及生产过程管理,加强贮存、交付运输管理。二是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关于“药食同源”方面知识的普法宣传,让餐饮经营者知晓哪些药材进入国家药食同源目录,可以合法使用,助推餐饮行业药膳规范发展。同时加强对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检查,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广大市民餐饮食品安全。
四、加强药膳人才培养。药膳制作属于特殊行业的技能型人才,涉及中医学、中药学、食品科学、营养学等专业学科理论,我们支持鼓励中医学校、职业技术学校、高校等相关学校开设药膳专业,培养既懂药理又懂食品科学的专业人才。同时鼓励行业协会针对有一定基础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为行业提供充足、稳定的人才储备。
五、加强药膳宣传推广。我们鼓励各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食品生产企业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设置药膳宣传专栏,加大宣传中药材、中药膳的营养价值、功效等内容,使这种营养观念深入人心,并积极配合行业协会组织药膳文化进社区、进景区、进医院、进企业、进家庭,举办讲座、论坛、药膳比赛等活动,普及推广药膳健康知识和理念。
药膳养生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多措并举,我局将加强与卫健、人社、文旅、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配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市药膳养生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共同推动我市药膳产业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