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退热镇痛类药品、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26 16:35:40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各药品零售企业:

  近期,我市疫情防控药械特别是退热镇痛类药品、抗原检测试剂需求量剧增。为缓解市场供应紧张情况,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的用药用械需求,保障市民用药用械安全,现就退热镇痛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等退热药品的单方和复方制剂、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顾客单人单次购买以上药品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限购1瓶),单次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5人份,以上药械品种需凭身份证登记购买,零售药店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

  二、药品拆零销售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执行。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药品拆零包装,保持拆零工具洁净卫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拆零药品受到污染。拆零包装上须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储存要求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拆零销售期间妥善保存药品原包装,无法提供说明书的要求顾客拍照留存。

  三、药品零售企业要做好药学服务工作,积极引导顾客理性购买防疫药械,指导顾客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拆零药品,避免超量或叠加用药造成用药风险。建议各药品零售企业将《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打印张贴在店面显著位置,为群众购药提供参考。

  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将统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全市药品流通企业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药品、销售假劣药品、哄抬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目前各方正在积极筹措货源,保障我市市民正常用药用械需求,希望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拓展进货渠道,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

  六、本拆零销售措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及市场供应情况适时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

图片1.png图片2.png


标签:
浏览次数:97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