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近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26 16:58:39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各农贸市场开办(管理)方、场内经营户:

  当前,湛江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处于重要时期,农贸市场作为人员聚集场所,是群众关心的重点部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落实国家新十条进一步优化相关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防范发生聚集性疫情风险,湛江市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了《近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

  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代章)

  2022年12月26日


  近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农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广东省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落实国家新十条进一步优化相关防控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入场管理。农贸市场要实行围合管理,营业期间市场开办单位要在出入口设置测温设备和醒目的标志牌,提醒进入场所的人员测温、戴口罩;提醒体温异常(体温≥37.3℃)或有新冠症状的人员自觉避免入场;提倡市场方安排代购、导购人员帮助有需要的购物群众。

  二、经营场所管理。市场开办单位应根据场所实际情况加强通风换气,控制人流密度,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鼓励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支付。严禁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禽市场经营者落实“1110”制度: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

  三、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市场开办单位每日对市场工作人员、经营户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管理,如出现可疑症状提醒其应及时休息、自行隔离及就医。推荐通过粤省事APP团体码管理。

  四、个人防护。市场开办单位要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加强双手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上岗,禽畜肉类和熟食区还应当佩戴手套、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顾客购物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建议采用非接触扫码支付,尽量压缩进场采购时间。

  五、防疫物资准备与宣传。市场开办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六、环境清洁消毒。市场开办单位应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清洁消毒制度。

  七、阳性康复后返岗管理。对于阳性感染者解除居家隔离的返岗建议如下:

  (一)对于居家隔离康复感染者自出现症状之日起计,居家隔离须满7天。

  (二)如居家隔离满7天时,未使用退烧药情况下,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其他症状好转,可以解除隔离。如仍有发热症状,待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其他症状好转后解除隔离,解除隔离后可返岗复工,无需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

  其余未尽事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WST 698—2020附录 A.7 农集贸市场要求及国家最新政策实施。


标签:
浏览次数:97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