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罚没物品的报价邀请函

发布日期: 2025-11-11 16:55:20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我局已依法对一批不按规定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作出没收处理,没收“小刀牌 ”电动自行车39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生效)。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现需进行竞价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罚没物品

  一批罚没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总共39台(已拆除坐垫且不含电池)。

  二、参与竞价单位资质要求

  参与竞价的单位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项目报价

  自愿报价,请报价单位严格按照《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罚没物品竞价表》(附件)的内容、规格填报价格,仅接受一次报价,如有疑问请先咨询清楚再进行报价。    

  四、资料报送

  1.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处理罚没物品竞价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应将报价资料集中文件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可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陈科收,电话:3586258。

  3.罚没物品展示时间:2025年11月12-14日。相关事项咨询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陈科,联系电话:3586258。

  4.我局在收到报价书后,召开会议现场拆封报价书,在报价单位具有资质的同等条件下,按照高价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5.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按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6.报价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16点整(北京时间),邮寄投递截止日期以收件时的签收为准。

 

  附件: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罚没物品竞价表.docx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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