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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11-01
  • 信息名称: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五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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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题 词:
  • 分  类: 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五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湛江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开展医美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切实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行业广告自律,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吴川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发布广告案

  2023年3月,当事人在推销商品房发布“3分钟康养医疗 吴川市人民医院护航健康生活”、“30分钟畅达机场 无缝接驳世界”、“投资海居资产 托管创收益 抵抗通胀 稳步增值”等宣传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2023年6月30日,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规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50000元。

  二、廉江市城南某美容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典型

  2023年3月,当事人在美团网店的广告中发布“直击痘根,祛痘无痕,精准靶向祛痘,不再为痘肌烦恼”宣传广告内容,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6月2日,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0000元。

  三、遂溪县北坡某电器店发布违法广告典型

  2023年4月,当事人门店门口张贴有“谁说在店里买不到,线上超值好货”“何必逛遍整条街,优质的全在这里”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3年7月24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

  四、某(湛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典型

  2023年2月,当事人公司网站主页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但无法提供该两种商品属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该两种商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证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7月24日,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对当事人处于罚款25260元。

  五、雷州市某水产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典型

  2023年3月,当事人通过横幅和商场广告位发布房地产广告不表明面积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6月5日,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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