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力以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重拳出击,有效降低了安全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预防事故、减少事故。现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4年3月8日
案例一、雷州市XX加油站销售不合格95号国VIA汽油案
雷州市XX加油站销售的95号国VIA汽油,经经检验认定研究法辛烷值不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95号VIA)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对该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汽油的违法行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案例二、遂溪县遂城XX摩托车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车案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遂溪县遂城XX摩托车行涉嫌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经查明,该车行购进4台雅迪电动自行车后,擅自将原厂配备的锂电池改装为铅酸电池后出售。依据《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吊销遂溪县XX燃气有限公司充装许可证案
遂溪县XX燃气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7日、6月10日、11月30日,一年内3次违法充装超期未检气瓶被处罚,却仍然明知故犯、屡查屡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日对其作出吊销充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案例四、广东XX电梯有限公司不按照维护保养合同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电梯维保案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广东XX电梯有限公司在对某小区内的电梯进行月度维保时,仅有一名员工到场进行维保,且对每台电梯的维保时间均不足1分钟,此外,该公司的维保人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维保。依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案例五、湛江市赤坎区XX家具厂使用未经检验叉车及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驾驶叉车案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湛江市赤坎区XX家具厂检查时发现该厂经营场所有一台未经检验叉车,未能提供相关检验证明,且相关人员无叉车操作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案例六、湛江市麻章区XX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不合格烟花爆竹案
根据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湛江市麻章区XX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的茶花福炮、锦冠红波烟花、泰龙精品排炮均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