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改革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2-21 10:59:31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湛江市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

  根据《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要求,在《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涉及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改革事项,为贯彻落实此项改革的要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我局自2019年12月1日起,该事项采取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现将该事项的有关改革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改革举措:

  1.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企业可以采取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

  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目前我局的审批时限已压减至15个工作日(不含鉴定评审时间)。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3.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严肃处理。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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