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有关评审机构开展气瓶充装鉴定评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4-30 11:43:4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18)57 号)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已由中介服务转为技术服务,鉴定评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为保证我市气瓶(移动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将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市气瓶(移动压力容器)充装进行鉴定评审,现就委托有关气瓶充装鉴定评审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我局自2020年4月1日起委托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开展湛江市辖区气瓶充装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

  二、受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鉴定评审规定的要求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条件,认真组织开展相关鉴定评审工作,并接受委托机关对委托项目的监督。

  三、需申请气瓶(移动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可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受理后将委托上述评审机构开展相关的鉴定评审工作。

  联系人:周振强,联系电话:0759-3223558。

  特此通告。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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