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8 12:03:18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湛市监广〔2020〕1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湛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使用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2021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入库项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1年度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及纸质件、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1 月30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2020年11 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寄送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与知识产权保护科,并将电子件(包括盖章纸质件的扫描版和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jzscqbh@163.com”电子邮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湛江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应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申报书格式及内容填写,并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列入入库评审名单。

  (二)入库评审。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列入立项评审名单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入库项目。

  (三)立项公示。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下放市县项目入库名单,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确定立项的,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玉洁  杨芳

  联系电话:0759-3586237;0759-3586192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

  业务科室: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1- 2021年度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一).doc

  附件2-2021年度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二).doc

  附件3-2021年度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三).doc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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