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补贴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7-20 17:52:2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工作,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根据我市实际,对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给予一定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的范围。2021年3月15日后,按照《湛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的通告》要求,委托湛江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仓对未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冻食品进行消毒的企业,有权利申请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补贴。

  二、补贴资金的标准。根据委托消毒的进口冷冻食品的净重,按35元/吨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补贴资金的申请。委托湛江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仓对进口冷冻食品进行消毒的企业,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提供由湛江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仓出具的消毒凭证、发票。

  四、补贴资金的审核。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权要求补贴资金申请主体提供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五、补贴资金的发放。补贴资金实行季度结算发放。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向补贴资金申请主体发放补贴资金。

  六、如有违反下列情况的,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予发放补贴资金,收回以前发放的补贴资金,通报有关部门纳入征信记录;涉嫌造假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违反财经纪律;

  2.出具虚假材料、凭证骗取资金;

  3.委托消毒主体与补贴资金申请主体不符;

  4.其他与集中消毒补贴资金规定不符的不当行为。

  七、资料提交地点:湛江市市场监管局三楼食品经营科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咨询电话:0759-3586213。

  本通告自颁布起实施,在《湛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的通告》有效期内有效。

  附件:湛江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消毒补贴申请表.docx



湛江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代章)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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