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对知识产权保护类合同到期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承担单位递交申请验收材料→立项单位组织验收评审会议→50万元以上(含)项目需现场答辩(其他项目只需书面审核验收材料)→专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对外公布验收结果。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0年到期应验收的全部项目,共3项(见附件1)。
三、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和填报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验收材料,进行专家会议评审验收。财政支持经费为5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需到评审会现场进行答辩。验收结果将在我局官网公告公示栏上予以公布。
四、验收材料
(一)验收需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
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4,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 8000 字以内);
3.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
6.财政支持经费 30 万元以上(含)项目需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7.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合同书内所列需完成的材料。
五、材料提交
请务必提供完整清晰的佐证材料。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 PDF 版),一并报送至我局广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zjzscqb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二)纸质验收材料(一式5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在整份材料上加盖骑缝章后于2021年8月15日前递交到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也可邮寄至湛江乐怡路16号局值班室。(逾期不提交验收材料的视为放弃验收)。
六、到场答辩
需到评审会现场答辩的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我局将另行通知评审会时间和地点。
七、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广监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杨芳、杨福涛;联系电话:0759-3586192。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