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23 09:52:20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湛江市坡头造漆厂、雷州市旭鑫选矿厂:

  经我局立案调查的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案件,现已调查终结。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企业因未依法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企业年报,实地核查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六个月内无纳税申报记录或向税务机关报告停业情况,未办理歇业备案,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吊销你企业的营业执照。你企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示你企业行政处罚信息。

  联系电话:3586230,3586227。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怡路16号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听证告知公告名单.xls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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