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根据国家、省药监局相关文件要求,自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对照自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自查和整改材料留档备查。请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于2023年7月17日前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报送到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械妆监管科,各化妆品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于2023年7月17日前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报送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查重点:一是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二是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三是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
特此通告。
附件: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xlsx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