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子商务平台开办方、管理方,电子商务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部署,加强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提升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能力,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局制定指引如下:
按照《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要求,鼓励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附件1),具体包括:《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制度》《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制度》等。签订《电子商务平台保护知识产权承诺书》(附件2),明确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责任。督促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业户和独立的电子商务企业签订《电子商务(平台)商户不经销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承诺书》(附件3),净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请各电子商务平台开办方(管理方)、电子商务企业将已签订的《电子商务平台保护知识产权承诺书》《电子商务(平台)商户不经销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承诺书》《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联络表》(附件4)交市市场监管局存档备查。
特此通知
附件3.电子商务(平台)商户不经销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承诺书.docx
附件4.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联络表.docx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陈海、林家民,联系电话:0759-358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