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市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湛江市2024年度省下达地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由于我局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的申报指南内容存在错误,予以作废,以此次印发的文件为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报送我局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能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加盖公章,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到我局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
(二)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经公示后进入评审阶段。
(三)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湛江市 2024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 2024年4月11日17时,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福涛,联系电话:0759-3586192电子邮箱:zjzscqbh@163.com;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4楼412室;业务科室: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
3、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x
4、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湾区认证项目申报指南.docx
6、湛江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