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环境,深化“证照联办”落地见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证照联办”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按照2024年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工作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便民高效、依法监管,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我要开”系列“一件事”主题服务由“多部门、多窗口、多次跑”向“一部门、一窗口、一次办”转变,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以持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经营主体实现“快入准营”为主要目标,深化“证照联办”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传统的证照分别审批优化为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以“我要开”系列“一件事”主题服务为切入点,在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企业开办、许可证件环节实现“证照联办”改革,满足企业个性化经营需求。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探索推出更多跨部门高频“一件事”服务事项等,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降低经营主体准入准营成本,全面打造优质的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周期服务。
三、主要工作
(一)规范名称和指南,推进“我要开”系列“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国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我要...”的命名标准,在省事项系统(网址:http://19.15.0.100/zwml-admin/)中全面调整、补录“我要开”系列已实施和即将实施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发布办事指南,实现名称标准统一,办事指南准确规范,让企业群众读得懂、看得明。
(二)聚焦需求优化服务,实现“我要开”系列“一件事”一窗办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升级优化原有的“一件事”窗口,增加“证照联办”窗口标识;或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我要开”系列“一件事”证照联办业务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窗,增加“证照联办”窗口标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和群众个性化的办理需求,匹配联办场景,提供专业化政策咨询、定制化业务辅导、全程帮办代办、便捷化办事体验的一窗受理服务。对于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证照联办”申请,实现“一窗办理、一次提交、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三)积极开拓联办场景,实现更多“我要开”系列“一次办”。以“一次办好”为标准,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流程再造和业务融合,促进营业执照与更多高频审批事项实现“一次填报、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动次数,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满足企业个性化经营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进度,做好预算管理,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业务指导与协同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证照联办”窗口的业务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配合做好“我要开”系列“一件事”涉及的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加强与各许可审批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理顺“我要开”系列“一件事”并联审批内部操作流程,提高协同联动效率。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协调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做好并联审批工作,提升审批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我要开”系列“一件事”的特色亮点、操作指引等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