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市监信送告〔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09-19 09:33:12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广东省江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9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湛市监信告〔2024〕ZJ03号),因你单位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送达及其他合理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湛市监信告〔2024〕ZJ03号),内容是: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麻检检建受【2024】3号),你公司无实际营业地址。经查,你公司无税务登记信息,执法人员(07593586258)多次拨打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陈仪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此外,你公司也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在2024年7月1日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上述事实均证明你公司在2023年9月取得开业登记后一直未正常开业,且时间已超过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拟将你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湛市监信告〔2024〕ZJ0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史毅哲、王武鸿     联系电话:0759-3586301 

  联系地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16号

  附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湛市监信告〔2024〕ZJ03号.pdf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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