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月11日修订的《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湛府规〔2024〕1 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21〕8 号)的主要内容已被替代,我局拟建议市政府将其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邮件:zjscjgxkk@163.com
来函请寄: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邮编:524043,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征求废止《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21〕8 号).pdf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