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资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支持引导作用,现就强化补贴资金使用指导意见如下:
一、核实款项到账情况。请各有关单位对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确认资金是否及时到账。
二、补贴资金使用范围。
(一)用于补偿知识产权融资成本:贷款利息、担保费、保险费等;
(二)用于鼓励、资助、奖励企业在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各环节的主动投入和发展,支持全链条活动:
1. 创造: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等。
2. 运用:专利转化、许可、质押融资、证券化、专利导航。
3. 保护:维权援助、海外风险防控、购买保险。
4. 管理:贯标奖励、示范企业奖励、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等。
5. 服务:服务机构引进、知识产权咨询等。
三、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会计核算和凭证归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可追溯。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补贴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电话:3586217)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