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消费品质”3·15湛江在行动】9‖直播购物“避坑”指南

发布日期: 2026-03-13 10:50:00 来源: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直播带货行业蓬勃发展,极大便利了消费者的日常购物,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防范虚假宣传和“套路”营销,湛江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直播购物时别冲动,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正规渠道,远离私下交易。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直播平台和官方认证店铺,在直播购物前核实商家的经营名称、资质证照等信息,坚决拒绝通过个人社交账号进行的交易,不要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购物链接,此类链接往往脱离平台监管,存在较高交易与取证风险。

  二、甄别营销宣传,警惕价格套路。留意直播内容是否标注为AI生成,理性看待AI虚拟人直播推荐,如发现使用AI虚拟人直播未标注“AI生成”的,可向平台举报。面对“最低价”“限量秒杀”“倒计时抢购”等煽动性话术,务必保持冷静,避免冲动消费;可通过第三方比价工具核实商品历史价格,避免落入“先涨后降”的价格欺诈圈套;对“百分百正品”“功效神效”等绝对化宣传,可要求主播出示商品检测报告、授权证书等证明,尽量通过多个渠道核实商品信息,避免因一时冲动盲目下单。

  三、保留完整凭证,方便日后维权。消费者在购物前,需仔细查看商品详情、用户真实评价等信息。《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直播内容及交易信息应保存不少于三年。建议消费者使用录屏功能保存商品宣传全过程,对商品展示、质量承诺、促销规则、售后说明等关键环节进行录屏或截图,尤其注意保存主播关于“正品保证”“无效退款”等承诺内容。收货时录制完整开箱视频,清晰展示包裹外观、内件情况及商品细节,同时妥善保留聊天记录。

  四、依法及时维权,牢记维权渠道。如遇商品质量问题等消费纠纷,建议先与商家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交易平台投诉渠道反映。根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平台须建立健全投诉机制,明确处理流程与反馈时限,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发生消费争议时,平台应当根据消费者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信息及相关交易记录。也可通过12345、12315热线,向经营者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或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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