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推进市场主体迁移“省内通办”

发布日期: 2021-08-04 11:29:5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解决市场主体省内迁移“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省内迁移业务便利化水平,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从6月20日起,市市场监管局与全省同步实施市场主体迁移“省内通办”,市场主体可直接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迁移登记,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结”。截止7月31日,全市共办理迁移登记市场主体2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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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高度重视,加强对市场主体迁移“省内通办”的组织领导,明确有关职责分工以及实施改革的各项保障,要求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积极与省市场监管局对口处室协调,抓紧做好开展市场主体迁移“省内通办”的各项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全体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场主体迁移“省内通办”有关内容及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业务人员关于改革前后群众办事流程变化的专门培训,讲解业务疑难问题及改革后可能存在的问题,拉紧培训链条,力求使窗口人员尽快熟练掌握操作业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扩大宣传,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主体迁移“省内通办”给企业带来的便利,提高开展主体迁移“省内通办”工作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各级登记机关深入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市场主体迁移“省内通办”相关政策规定,最大限度扩大政策知晓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设立主体迁移“省内通办”业务导办咨询岗位,安排专人解答咨询,提供秘书式跟踪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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