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6月25日,湛江市消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法实施条例》”)宣贯会,以会代训。市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负责消费维权工作部门(或消委会)和12315举报投诉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宣贯会。
培训邀请广东卓建(湛江)律师事务所吴剑锋律师对《消法实施条例》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进行授课。吴律师就《消法实施条例》中有关预付式消费、明码标价、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最新要求。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加深了对《消法实施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为全面贯彻执行《消法实施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市消委会将认真做好《消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普法工作,充分运用新法规,做好新文章,在破解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再下苦功,再添新力,为进一步优化湛江营商环境,提振市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