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日报》坡头区强力推进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制度2020.03.01

发布日期: 2020-03-02 16:43:33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本报讯(记者林小军 通讯员 李江美)“店长,你好,请把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台账拿来给我们检查一下”。每天,坡头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来到区内各药店,详细查看《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要求必须如实完整记录购药者信息并及时上报系统。

  近日,为做好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零售药店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坡头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深入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进行宣讲,充分发挥一线药店工作人员作用,要求他们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和向购药人员的政策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劝导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就诊,落实药品销售者登记报告制度。同时,将《关于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实名登记信息的温馨提示》张贴到辖区内的药店、商场和超市,引导消费者强化疫情防控意识,营造治疗发热、咳嗽药物实名登记购买良好氛围。

  为确保防控数据完整、信息精准,该局多路出击,用常规检查结合“午休查”“周末查”等突击检查,要求药店要配备红外测温仪对每一位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必须如实完整记录购药者信息并及时上报系统,对于体温超过37.3度的人员第一时间报告三人小组及时上报区防控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零售药店购药登记情况的相关信息,联合公安部门、政法委、镇街三人小组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共同摸排调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实名登记及相关人员摸排工作高效开展。

  截至2月26日,坡头区120家零售药店均已完成注册和登记,共统计到购买发热、咳嗽药品1877人次,监测到发热人数累计48人,责令未落实药品销售者登记报告制度的7家药店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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