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监管报》柔性执法 审慎监管 湛江首份免处罚清单出台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16:00:35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减轻、免予处罚的行攻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其中涉及的《湛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是该市出台的首份免处罚清单。

  据介绍,免罚清单列出了企业法人未按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天办理注销登记,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等12条轻微违法行为,明确对存在上述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给予教育并免予处罚。

  《意见》针对违法行为轻微程度的认定给出了裁量标准。例如,没有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明显危害后果且属于初次违法的、自然人货值金额或违法所得200元以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货值金额或违法所得在1000元以下的、市场准入和广告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持续1周以下的违法行为,均属于非常轻微。

  《意见》明确,根据行攻相对人具体情况和案件不同特点,鼓励和引导行政相对人预防和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减轻处罚的幅度分为三种:违法行为非常轻微的,给予一级减轻;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的,给予二级减轻;违法行为比较轻微的,给予三级减轻。行政相对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有行动、有效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和配合行政机关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均可视情况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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