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政府令第142号)、《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明确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责的通知》(粤质监量函〔2016〕632号)和《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责的通知》(湛市监计字〔2019〕310号)有关规定,我局自粤质监量函〔2016〕632号文下发起已将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能转移至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转移的职责具体如下:
一、接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者的强制检定申请。
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结果公布及管理。
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判定。
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建档和备案。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瑞云南路八号
特此公告。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