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06 11:40:1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贯彻《条例》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加快公开步伐、创新公开平台,切实提高公开实效和增强政府公信力。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为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落实责任,提高效能。我局明确了各科室、直属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抓好信息技术学习培训,促进信息技术全员培训、信息化操作全员应用。探索信息技术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办案有效对接的途径,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3、突出重点,创新建设。根据《湛江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我局全年依托“智慧食药监”,加快了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以OA系统、业务监管系统、政务公开系统为主要载体,以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为重要平台,强化信息技术在办公、许可、监管、执法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日常业务信息采集、传输、共享功能,逐步补充完善监管信息数据库,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范围。

  凡属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对外公开。重点公开事权、财权、人事权等方面的信息。如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等。

  2、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28条,政策法规类71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602条,其他类754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我局全年共接到5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5、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6、处理公民举报情况。

  我局办公室受理公民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0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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