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党规党纪专题党课

发布日期: 2018-12-04 11:23:04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12月4日,市局机关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党规党纪专题党课,邀请市局党组成员、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副调研员李华宏同志授课。市局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在党课中,李华宏同志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15年《条例》修订后的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无疑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李华宏同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对《条例》的修订进行了概况,分别是:“一个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两个坚决维护”, 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即“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突出监督执纪的“靶心”";“四个意识”,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四种形态” 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五处纪法衔接”, 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六个从严”,对一些违纪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凸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严惩“七个有之”,进一步落实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净化政治生态;严查“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增加了处分规定,让违纪者无空可钻。

    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记录和思考,部分同志还就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了现场发言。(市局机关支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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