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督促化妆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11月27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全市各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参加了培训。 市市场监管局周岚二级调研员在培训班上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准确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满足公众对美好生活追求、实现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化妆品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二是以更真的态度全面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化妆品生产企业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立足诚信自律,全面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以更实的举措全力确保《条例》的落地生根。要加强宣贯工作组织领导,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做好《条例》实施准备。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械妆科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梳理化妆品经营监管中常见的违法情形及处罚依据,对照新旧法规深入分析。最后,企业代表围绕贯彻实施《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以及推动我市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生产质量管理意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护墙。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新条例的宣贯力度,不断将新条例的宣贯学习引向深入,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