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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一线】徐闻县市场监管局四个方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2-05 10:54:44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近期,徐闻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扎实推进,有效保障市场稳定有序,维护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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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1月21日、25日,接连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积极传达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了《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行动方案》、《开展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两个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并由局长协调统筹,各副局长按分工对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督导,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基层一线落实。

  二、开展广泛宣传,增强防护意识。

  在加强内部宣传的同时,多途径开展社会宣传。一是在局对外的宣传栏张贴宣传工作海报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县政府网上发出《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二是在对药店开展检查时也发放《提醒告诫书》,并在市场张贴《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经营行为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通过局公众号发布《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此外,函请移动、联通、电信等3家通讯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国家总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公告。通过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三、多措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一是加强活禽市场的监管。重点对18家农贸市场的活禽零售经营户和1家批发活禽市场进行排查。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做好查验、公示、留存入场销售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畜禽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活禽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地方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督促活禽经营户严格落实“1110”制度(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售市场法日活禽零存栏)。全面排查全县18家农贸市场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依法禁止农贸市场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已关闭唯一的一家批发活禽市场。

  二是加强餐饮单位监管。根据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情况,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落实七项措施防护措施,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同时,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确保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安全。1月23日至1月28日,共检查餐饮店469店次,未发现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月28日,组织县个体私营协会对县城春节开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杀菌消毒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场所。

  三是加强相关防疫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药品、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

  四是加强价格监管。实行每日检查制度,共出动执法检查组12个、检查人员330人次,检查口罩经营主体337个,书面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337份。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都对经营者进行口头告诫并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其在后续的经营中要明码标价,不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并对市民的13件投诉举报线索开展核查调查取证。同时,开展大米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辖区内粮食供应充足,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五是加强冷库监管。对辖区内的2家冷库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产品的行为。

  四、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部门协作。

  联合县文广旅体局、县公安局、应急局等3家单位对县城的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电影院进行检查,目前,这4类场所已停业。

  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农贸市场、酒店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执法检查。联合行动当天共检查了市场5家、餐饮店21家,与辖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发放告知书18份。

  同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局机关内部党员干部,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防控疫情重大事项日报表》。目前,局人员未有受感染情况。积极动员同志们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月25日,根据上级通知,取消春节休假,全局干部职工均恢复正常上班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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