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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一线】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零售药店疫情线索“前哨”作用 10天累计收集信息3万余条

发布日期: 2020-02-25 17:36:0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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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日,湛江市实施零售药店落实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并启用信息登记管理系统。2月21日,湛江市市场监管局林鋆明局长率督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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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组通过检查相关记录、现场提问等方式,随机抽查了赤坎和坡头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20多家零售药店,主要检查药店是否配备测温枪、是否落实对顾客先测温后进店、店员是否佩戴口罩,重点检查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查看是否按要求登记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姓名、症状、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督查组要求各药店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除做好本店的防控措施外,还要积极向顾客讲解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对购买相关药品人员要进行身份核实、登记相关信息,对符合上报条件的防疫线索要及时按要求向“三人工作小组”(由街道村委干部、基层医疗机构、民警组成)报告,确保“疫情线索”人员的及时预警、筛查与处置,达到信息无缝衔接、反馈闭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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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月中旬以来,按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零售药店必须注册并使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上报信息,全力推进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销售发热、咳嗽用药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同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派出工作组主动上门指导辖区零售药店掌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流程。通过短信、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督促药店按规定做好疫情期间相关退热止咳药品销售登记及上报工作,并指导药店在店面张贴疫情防控知识海报、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做好信息登记制度的相关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率,确保信息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为疫情防控的排查隐患提供第一手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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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3日,湛江市药品零售企业已完成上报系统注册,异常情况上报率达到100%,全市累计收集购药登记信息336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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